保安門衛勤務
發布時間:2020-07-21 10:24:26??來源:石家莊安邦保安服務有限公司
一. 門衛勤務概述
門衛勤務是指
保安員按照服務合同要求對客戶單位出入進行值守、驗證、檢查登記的服務業務。
門衛是保安工作中基本、普遍的崗位,是一個單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關口。保安員通過接待登記,查物驗證,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單位影響正常工作秩序避免安全隱患,同時防止單位財物流失。
二.門衛的任務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發布的《
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》中規定,門衛勤務的工作內容如下:
(1)保安員通過對客戶單位出入進行值守、驗證、檢查登記,維護客戶安全。
(2)檢查出入人員的證件,辦理登記手續,禁止無關人員進入。
(3)對出入的人員、車輛及其攜帶或裝運的物品進行檢查,防止客戶單位財務流失及違禁品流人。
(4)指揮、疏導出入車輛,維護出入口的正常秩序。
(5)及時發現不法行為人,截獲贓物,做好安全防范工作。
(6)協助客戶單位做好來訪人員接待等工作。
三.門衛勤務的基本要求
1.崗位素質要求
(1)著裝整齊,語言文明,手勢規范,站姿端正,精神飽滿。
(2)熟記客戶單位有關門衛規章制度、出入手續、使用的各種證件、標志、車輛的牌號等。
(3)了解門衛區域內的環境狀況和安全措施。
(4)熟悉和掌握單位內部機構的分布、位置、聯系方法。
(5)基本熟悉和掌握客戶單位內部人員情況。
2.門衛勤務的工作要求
(1)驗證。主要包括以下3個方面:
①逐個查證。在一般情況下,當來人距門衛2~3米時,保安員應請其止步并出示證件,接過證件后先看證件的封面,再翻看主頁的身份情況。要著重查驗照片與持證人的相貌是否相符,印簽單位與簽發證件單位是否相符,是否過期。夜間驗證時,應提高警惕,注意保護自身安全。經查證未發現問題的,歸還證件并禮貌地示意放行。對拒不交驗證件、證明的人員,不準其入內。發生糾紛時,及時向客戶單位報告,請有關人員前來處理。
②著重檢查。在人員、車輛出入比較集中時,保安員應站在一側檢查證件,并仔 細觀察,注意發現異常。對無證件的人員、車輛應先示意停留,待高峰過后經仔細檢查再決定是否放行。
③對于上級事先通知的免檢對象,應根據車號和特殊的免檢標志,免檢放行。
(2)檢查。主要包括以下內容:
①對攜帶進出的人員,著重檢查是否帶有違禁物品。對進入的車輛要檢查是否裝 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,是否載有無關人員,如果有無關人員,應勸其下車在外等候。對攜物外出人員和車輛,要仔細檢查攜物證件或出庫單據,著重檢查物品的名稱、規格、數量與證件是否相符。檢查時要讓被檢查人動手打開車門、后備箱等。